丹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下半年
党务校务公开工作的通知
各中小学、幼儿园,局机关各部门:
为贯彻执行《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》《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》,进一步推进“三重一大”决策制度实施,深入落实《丹阳市教育局二〇一八年工作意见》《丹阳市中小学幼儿园风险防范责任状》,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,推动从严治党向纵深延伸。现就做好2018年下半年党务、校务(含园务,下同)公开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固定栏目公开内容
1.公开党(总)支部组织网络结构,各级书记、委员名单;
2.公开党员发展、干部提拔任命、岗位设置调整、学校领导分工调整情况;
3.公开暑期经教代会通过的决议内容;
4.公开上半年集体、个人取得的突出成绩荣誉以及教师受表彰情况;
5.公布2018下半年重大活动、重要创建、重点任务、重大改革、重大基建采购;
6.公开菜肴、点心采购供应招标通知书和食堂菜肴点心采购、验货、结账流程和人员名单。
二、动态公开内容
1.公布每月“三公”经费及会议费、培训费使用情况;
2.在食堂醒目位置公示验收的“月值班表”、 “食堂采购日报表”, 在电子屏上向家长公示“每周餐单”;
3.公开教职工工作分工安排;
4.通过微信、QQ等新媒体及时公开群众关注的内容。
三、校园网公开内容
1.公开每次物资采购、校安工程行政会研究决议内容;
2.公开每周菜谱;
3.校园网公开内容要与固定公开栏内容同步,并及时充实更新内容,确保公开的质量和效果。
四、有关要求
1.全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强化“第一责任人”的意识,加强组织领导,对党务、校务公开做到亲自部署、亲自过问、亲自督办,纪检负责人具体落实。
2.各校要抓紧时间做好资料收集等各项准备,在9月12日前完成公开栏更换工作。将定稿的公开彩色小样于9月12日前送局机关纪委⑴备案,并及时公开。
3.局机关纪委将对报送清单、公开栏制作情况进行督查,督查结果作为单位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、目标责任状考核和创建“廉洁文化进校园”先进学校依据之一。
丹阳市教育局
2018年8月30日
丹阳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8月30日印发